标准销售期限和条件


    1. 一般条款

    客户与 East Fun Limited("本公司")进行任何服务或采购,即表示客户完全接受本标准销售条款和条件。任何客户自己的条款和条件,即使在他们的文件中引用,明确放弃,除非东乐趣有限公司在任何约定之前书面同意。

    2. 付款条款

    除非另有书面规定,East Fun Limited 开具的发票应在开具后 21 个工作日内支付。如逾期付款,本公司保留收取未付余额 10%的利息的权利。逾期付款可能导致服务暂停,恕不另行通知。

    如果自到期日起超过 60 个日历日仍未结清付款,“公司 ”可能会聘请债务追讨机构。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行政或收账费用均由客户承担。

    3. 预扣税

    在当地法规要求对发票付款进行预扣税的情况下,客户应自行负责向各自的税务机关履行此类义务。East Fun Limited 必须全额收到发票金额,不包括任何此类扣税或地方征税。

    4. 义务范围

    East Fun Limited 努力提供专业、准时和符合商定标准的服务。但是,所有服务的提供都是基于尽最大努力的义务,而不是对结果的保证。对于客户的客户或最终用户提出的任何争议、索赔或损害赔偿,本公司不承担第三方责任。

    5. 索赔和争议

    任何与服务交付或产品质量相关的索赔必须在服务完成或产品交付日期后 8 天内以挂号信形式书面提交至公司注册地址,方可受理。

    6. 适用法律

    本条款及所有相关协议应完全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任何争议应受香港法院管辖。